10月29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在深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大礼堂召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动态管理宣贯会,正式对外发布《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供应商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和《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动态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将对参考品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行为开展评价评分,对其品牌进行分级动态管理。
创新机制 在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上先行示范
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市建筑工务署提出的“打造精品,创造一流,实现政府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市建筑工务署探索与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内供应商实现直接对接,并开展分级动态管理。希望在促进精品工程建设的同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市建筑工务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协议》《细则》,进一步完善材料设备采购和监管机制,加强材料设备品牌库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 实现品牌库优胜劣汰
参考品牌供应商分级动态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协议》《细则》两部分。《协议》主要从廉洁、质量、价格、服务、对接联系、违约责任等几个方面对市建筑工务署及供应商的责任义务进行约定。《细则》则是与《协议》配套使用,对《协议》中约定的六大方面,对参考品牌供应商的行为开展量化评分,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品牌分级动态管理。
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处是参考品牌动态管理的日常机构,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对参考品牌开展动态管理。
材料设备处刘建军表示,一直以来,政府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战采除外 )通常是通过与同施工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参与政府工程建设,市建筑工务署并非合同主体。此次市建筑工务署通过与品牌库内供应商直接签订《协议》,明确职责义务,让供应商知道政府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再通过《细则》对供应商进行使用评价,从而实现参考品牌的动态管理。并通过对品牌库进行实时评价、及时扣分、滚动清零、分级调整,实现品牌库的优胜劣汰。
三级分类 细化管理供应商品牌
市建筑工务署对材料设备参考品牌的动态管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分级管理、动态评分。
每个供应商参考品牌初始分数为100分,经过评价,将供应商参考品牌分为Ⅰ、Ⅱ、Ⅲ级三个级别。Ⅰ级品牌:评价分数在95分(含95分)以上;Ⅱ级品牌:评价分数在95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Ⅲ级品牌:评价分数在85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评价分数在75分以下的,清除出库。
不同级别参考品牌的采取不同的使用管理措施。Ⅰ级参考品牌:在市建筑工务署正常使用。Ⅱ级参考品牌:在市建筑工务署正常使用,约谈。Ⅲ级参考品牌:在市建筑工务署列为不推荐使用品牌。市建筑工务署对参考品牌相应品种材料设备开展品牌入库征集时,Ⅲ级品牌须重新报名评审入库。
参考品牌评分分级采用动态管理方式,根据评分情况,调整供应商所属品牌级别。评分采用扣分制。主要根据参考品牌供应商的廉洁、质量、价格、服务、对接联系等情况进行评价扣分。同时参考品牌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给予奖励分:参考品牌供应商实名举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的在建项目有假冒自己产品的,经查属实的予以奖励。
完善材料设备管理措施 提升政府工程质量
作为施工单位,中建八局南方公司深圳分公司副经理、中山大学项目负责人栗升卫对动态管理措施的出台表示高度认可,他认为,“市建筑工务署所承建项目大多数为民生项目,必须要保证施工过程管控,确保施工质量。实行动态管理,可帮助我们施工单位更好的规范材料设备质量,有效控制现场施工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
“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个别供应商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和样板往往提供的不及时、不完整,意图在后期采购合同谈判过程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动态管理措施的出台,会针对供应商服务方面进行评价,将有效的解决此类问题的发生。”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科认为,实行动态管理,能够有效规范供应商的市场行为,使供应商在采购全过程中能够提供更加准确、高效的服务。
作为供应商,深圳市安托山混凝土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梁洪欢也认为动态管理措施出台是很有必要的,他认为,动态管理措施的出台可以使供应商直接与市建筑工务署取得联系,无论是产品的价格、质量,或是供应商的服务、对接联系等都更加有保障。
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处处长李兴武表示,实施动态管理,将有助于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杜绝失联现象,杜绝材料设备质量假冒伪劣发生,加强市建筑工务署品牌库管理,从而提高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意识,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接交流,共同打造诚信品牌、诚信市场,实现政府工程高质量发展。